镇江市政府关于表彰创建“无毒社区”达标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平安镇江”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决定对全市创建“无毒社区”达标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基层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深化“无毒社区”创建工作,为“平安镇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6年全市创建“无毒社区”
达标单位名单
一、辖市、区达标单位(3个)
句容市、扬中市、润州区政府。
二、乡镇、街道达标单位(39个)
丹阳市:新桥镇、陵口镇、埤城镇、云阳镇、界牌镇、仿仙镇、吕城镇、珥陵镇政府,练湖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