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确认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根据工作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并立即上报市应急委员会。
(三)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根据事态,依照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员会批准。
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急迫性等因素,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并依次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等级(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重大爆炸、劫持、枪击、纵火、绑架、劫持交通工具等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可能扩大,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群众恐慌。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利用爆炸、劫持等手段攻击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和重点设施,事件已经临近且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橙色等级(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利用爆炸、大规模邮寄、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攻击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和重点设施,事件即将发生,或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可能对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影响。
红色等级(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爆炸、大规模邮寄、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攻击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和重点设施,事件会随时发生,或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可能对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影响。
(四)蓝色(IV级)、黄色(Ⅲ级)预警,由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橙色(II级)、红色(I级)由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报请省主要领导批准,由市应急委员会统一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五)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单位立即做出响应,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六)处置突发重大刑事案件专项指挥部要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提出预防和采取措施的建议,做到及时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调整应急工作状态。
四、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