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重点行业拔尖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

  市监察局牵头,市人事局、市科信局、市财政局参与监督审核把关。市财政局保证奖励资金。
  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依据奖励条件和标准,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为确保拟受奖人员具有广泛的群众认可,具体推荐办法如下:
  1.组织本系统职工传达学习《奖励办法》;
  2.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
  3.基层(学年组、科室、车间)负责人谈话推荐;
  4.综合推荐结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5.将推荐人选公示三天;
  6.填表呈报。
  (二)拟受奖人员填报《鹤岗市优秀拔尖人才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于2007年5月23日前报市重点行业拔尖人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汇总。
  (三)市人事局会同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对拟受奖人员进行初审。
  (四)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拟受奖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五)受奖人员经市重点行业拔尖人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向社会公示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四、奖励名额和标准
  (一)教育系统奖励的优秀拔尖人才分为三个档次: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0万元;二等奖4名,奖励金额各5万元;三等奖5名,奖励金额各2万元。
  (二)卫生系统奖励的优秀拔尖人才分为三个档次: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0万元;二等奖4名,奖励金额各5万元;三等奖5名,奖励金额各2万元。
  (三)企业奖励的优秀拔尖人才4名,奖励金额各5万元。
  如上一奖项出现空缺,该奖项奖金转入下一奖项。
  五、组织领导
  成立鹤岗市重点行业拔尖人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钱福永  市政府副市长
      王桂芝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维礼  市长助理、市经委主任
      慕士超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贲起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委办主任
      范春芹  市教育局局长
      姜道远  市卫生局局长
      庄乾义  市科信局局长
      徐  征  市财政局局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