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扎实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内容、范围、对象以及形式、时限等方面统一格式和规范要求,除有规定外,逐步做到全部上网,及时更新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
3.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依照运行程序制定职权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
4.创新政务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规范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卡、“明白纸”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政(行)风热线、新闻发布、公共信息亭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5.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通过考核评议,切实解决一些单位存在的政务公开随意性、主观性较大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公开不规范或该公开的不公开等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6.深入推行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为民办事水平。借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现场会的东风,乘势而上,紧密结合实际,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明确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供水、供气、供电和公交、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推动机关、行业作风建设。
三、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7.完善领导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抓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常设办事机构。市直各部门在做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