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一)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大型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新建道路也要配套建设公交场站服务设施,具体由规划部门负责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建设费用统一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目前欠缺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市中心城区的城南高教园区公交调度中心、楚州区公交停车场等,由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建设计划,列入政府年度城市建设项目,分期分批,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淮阴区要结合火车站和汽车北站建设,配套建设公交调度站场,要建立城市交通换乘枢纽中心,实现公共汽车与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方便市民换乘。各开发区要预留公交首末站建设用地,并配套场站服务设施,方便公交车辆进入开发区。

  (二)建设公交专用道路系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在路权使用、交通管理及信号设置上的优先措施,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路、优先单向、逆向专用线路等,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2007年底之前,要完成中心城区淮海南北路等道路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的试行工作。

  (三)推进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要结合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以信息化为基础改造传统公共交通系统,实现乘客、车辆、场站设施和道路交通之间的信息互动,建设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道路特点、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车辆特性,优化交通信号配置,落实公交车辆优先通行信号管理措施。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公交企业要建立公交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普及和完善公共交通IC卡系统,方便乘客出行。不断优化公交车辆的运营调度,实现公交智能化调度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五、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结构

  (一)大力发展公共汽车。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要在稳步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运营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公共汽车线路与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工业园区、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旅游景点等功能区延伸,延长运营时间。小公共汽车作为公共汽车的补充,具有灵活、方便等特点,各县(区)要将其作为发展公共交通特别是老城区公交和城乡公交的一种有效形式,合理引导发展,规范服务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