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紧扣富民强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通过“三下乡”活动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重点要形成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文明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文明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讲科学、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十星级文明户”、“美德在农家”、“十个好村民”等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培育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认真挖掘菱塘回族乡的文化底蕴,创作出反映回汉人民大团结的文艺作品,讴歌菱塘人的奉献精神,激励回汉人民团结奋斗,建设新菱塘;要倡导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和帮助办好乡传统体育运动会;要充分发挥菱塘回族乡的地理优势,帮助指导菱塘乡搞好民族文化旅游业,提升对外开放形象,带动三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促进农村社会进步,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大“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乡的进程;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实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扩大基层民主,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农村建设的工作水平;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推动平安乡、村、组的创建工作,营造安居、安全、安心的社会环境。
六、贯彻落实民族扶持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民族乡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优先实施省政府的农村五件实事;在编制财政预算时,给菱塘回族乡安排一定比例的机动财力,乡财政的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节余部分,应当全部留给乡周转使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税收管理权限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民族乡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到位,进一步落实税收、信贷、规费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扶持民族乡经济发展;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优先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妥善处理民族间的矛盾和纠纷;要结合菱塘回族乡的实际,帮助筹划制定符合菱塘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出台推进乡发展的实施细则,健全各部门与乡村的联系和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市县两级定期督促检查的制度,共同打造实力菱塘、和谐菱塘、品牌菱塘,确保菱塘回族乡的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法治的新扬州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