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按照编制总体方案,包括制订、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一季度,全市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各县、区要完成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二季度,全市重要矿种和各县、区重要矿种、重点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同时要完成方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季度,各县、区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整合工作,同时要完成剩余矿种的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四季度,市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市资源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务求实效。要通过矿产资源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矿山开发布局进一步合理,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的矿业权设置符合规划要求;矿山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煤炭矿山数量通过整合有所减少,同时其他矿种的矿山通过整合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开采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妥善保存,并进行二次开发;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无重特大事故发生;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重点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
二、巩固和不断扩大整顿工作成果
在2006年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成果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注意研究出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决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初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划的矿业开发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一)做好整顿“回头看”。认真组织好整顿工作“回头看”。一是总结回顾整顿和规范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教训;二是重点查找整顿和规范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清理死角死面和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6月中旬,接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检查。
(二)集中治理。要继续加大预防和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严密监控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坚决依法查处一起。对资源整合中可能出现的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作好预防打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苗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防止死灰复燃;特别是关闭矿山工作,绝不允许再有非法开采的现象,公安部门要停止审批供应火工品,电力部门要停止供电,有关部门要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宣传、动态巡查、线索收集、有奖举报、案件受理、案件督办、联合执法办案、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对存在整顿工作死角或经整顿后又出现违法行为反弹,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