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与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 领导机构
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 任:樊金宝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王 瑞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惠龙昌 军分区副司令员
白小平 鹤矿集团副总经理
刘继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
任秀斌 市公安局局长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洪彬担任
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发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报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及时控制重大事故责任人,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消防支队负责地面火灾扑救以及火灾爆炸等其他重大灾难事故抢险救援;交巡警支队负责各类交通事故抢险救援以及其他事故发生区域交通秩序的维护。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拨付。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市城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故抢险救灾。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安全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和事故伤员医疗救护工作。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分局:组织、协调煤矿重特大事故灾难的抢险救灾工作。
佳木斯海事局驻绥、萝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区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指导现场污染物的控制和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