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大建安发[2004]106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6月14日9时15分,沈阳泰辰湖畔佳园G座在建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3人的重大恶性事故。6月18日,辽宁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张文岳省长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好全省质量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扭转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危旧房屋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切实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市实际,结合当前开展的防台防汛工作,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吉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 任
副组长:王忠国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副主任
邹明达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副主任
周波平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副局长
韩嘉伟 大连市房产管理局 副局长
成 员:由市建委、城建局、房产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城建局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电话:82496053、82496035
二、专项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安全
针对雨期施工特点,重点对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塔机拆装、脚手架和职工暂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严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专职人员配置情况;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和汛期值班制度建立情况;防暑降温工作准备情况;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验收情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监控整改情况。
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房屋安全
重点对危旧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保障汛期房屋安全。同时要对生活用电、消防通道和危及建筑结构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