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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举办第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销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2、利用我区在哈国的办事处等机构分专业需求邀请客商参展。
  3、江苏省进出口商会邀请江苏省部分企业参展。
  4、动员企业邀请各自的客户参展。
  5、利用电子商务邀请客户参展。
  七、展洽会具体工作分工
  1、国外筹备:以伊犁州人民政府为主,自治区外经贸厅协助。
  2、企业招展:伊犁州负责对本州各县市、企业的招展工作;江苏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商会负责在江苏省参会企业的招展工作;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自治区其他地州企业的招展工作。
  3、外事手续:由伊犁州政府和新疆外经贸厅联合下发通知文件,参展人员外事手续持本通知分别由所在地外事主管部门自行办理。出国人员签证手续由伊犁州外办统一办理。
  4、费用申请:伊犁州财政解决50万元,自治区外经贸厅解决80万元,江苏省外经贸厅可给予适当资助。每个参展企业按摊位缴纳3万元费用,不足部分由展洽会给予补贴。每个摊位含2人的费用。参展费用:包括摊位费、交通费、食宿费、外交签证费、落地签证费、运杂费、样品清关费等各项费用。
  5、财务管理:以伊犁州为主,外经贸厅协助,成立财务小组,制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6、展品运输管理:所有样品集中伊犁后统一运输,由伊犁州外经贸局指定专人负责。
  7、上缴参展费用:
  收款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伊犁州支会
  账  号:3006022109200003592
  开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伊宁市解放路分理处
  联系 人 :余东林  电话:0999-8022060

  附件一
  第四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销洽谈会摊位分配方案

  一、伊犁州40个摊位
  1、州本级6个摊位:农业局、林业局、供销社、农机局、乡镇企业局、粮食局。
  2、伊宁市4个摊位、奎屯市5个摊位;
  3、霍城县和新源县各3个摊位;
  4、伊宁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尼勒克县和巩留县、霍尔果斯口岸各2个摊位;
  5、州经贸委企业5个。
  二、自治区外经贸厅10个摊位。
  三、区外企业30个摊位。
  以上合计80个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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