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产品合格证应认真核对以下项目是否完整、准确。
产品名称、型号与规格、牌号;
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厂印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具有检验人员与检验单位证章和机械、化学性能规定的技术数据;
采用的标准名称或代号;
螺纹钢筋表面必须有标志和附带的标牌;
一张合格证钢材总量不能超过60t(一个检验批)
④ 在检验产品合格证、备案证、生产许可证齐全后,进行外观检查,要求进场钢筋凡在车上有堆积成垛的必须全部卸车检验,并采取打捆抽检方法,外观检查内容:
钢筋表面有无产品标识(钢筋强度等级、厂家名称缩写、符号、钢筋规格),标识是否准确规范。
钢筋外观有无颜色异常、锈蚀严重、规格实测超标、表面裂纹、重皮等。
⑤ 外观检验合格、证件符合要求、标识准确后,由见证取样人员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现场按规定取样,取样完成后与施工单位共同送至试验室进行复试,在接到检验合格通知后(注:对不能马上出具合格报告的,应有临时报告方可予以进场,否则做好相关记录和标志予以清退。
2、钢筋加工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随时检查有无裂纹、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现象,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处理,处理要求:
① 该批钢筋立即予以封存;
② 加倍抽检、复试或有必要时进行化学分析检验;
③ 如属个别现象,将问题材料清退出场;若该批次问题严重,坚决予以清退,并做好记录。
3、几点要求:
① 钢筋产品质量专项治理是国家、省、市重点检查内容,尤其是对“地条钢”要采取“严防死守”加以控制,各总监必须高度重视,现场要严加管理,凡今后项目出现钢筋被检查发现出问题,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的,总监要负全部责任,被通报1次进行警告、同时公司内部通报处理;一年内,被通报2次的总监要引咎辞职。
② 钢筋进场必须实行卸车检验,以防“夹心”,而使不合格钢材漏检过关的现象。
③ 对钢材进场,总监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指导检验工作到位。同时,要实行进场钢材一批一单制度,要单独对钢材进场形成单独记录。
④ 本要求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