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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大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注:技术措施项目费包括模板、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指定额有子目的)。
  其他措施项目费指技术措施项目费之外的措施项目费。
  临时设施费是以直接工程费为取费基数。
  八、相关规定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大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2、使用其他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不可同时使用。
  3、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由具有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具有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具有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是指专业人员配备达到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人员数量和标准。
  4、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必须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大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分部分项清单编制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不得留有空白。
  5、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不得随意调整。
  6、其他项目清单可按照工程实际,列入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不预留或不分包就不列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是招标人预估的金额,招标人应在总说明中描述,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属于投标人的自主报价,招标人不得指定总承包服务费。
  7、零星工作项目表应列明预估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数量,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8、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指定投标人报价的消耗量标准和取费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流程应按照本文件第七款执行,只有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属于规费,其他中介服务性费用不得列在造价中。
  9、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实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制度。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封面由编制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10、在工程造价计价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大连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表一:工程类别划分
  附表二: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财政局
二○○四年八月四日

  附表一
  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

┌──────┬─────────────────────────────────┐
│ 工程类别 │               划分标准               │
├──────┼─────────────────────────────────┤
│  一类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
│      │2.高度75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
│      │工业建筑≥75m、民用建筑≥85m                   │
│      │3.单体建筑物                           │
│      │3.1工业建筑:单层≥5,000㎡、多层≥10,000㎡            │
│      │3.2民用建筑:居住≥25,000㎡、共用≥20,000㎡            │
│      │4.单跨跨度:单层≥24m、多层≥12m                 │
│      │5.车库:层数≥5、面积≥20,000㎡                  │
│      │6.冷库:容积≥5,000m3                       │
│      │7.锅炉房:蒸发量t/n≥50                      │
├──────┼─────────────────────────────────┤
│  二类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                       │
│      │2.高度50m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
│      │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                 │
│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
│      │3.单体建筑物面积                         │
│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
│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
│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
│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
│      │6.冷库:容积≥1,000立方米                     │
│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
│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
├──────┼─────────────────────────────────┤
│  三类  │1.12层以下的房屋建筑                       │
│      │2.高度50m以下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
│      │2.1工业建筑:单层<12m、多层<24m                 │
│      │2.2民用建筑:居住<45m、共用<50m                 │
│      │3.单体建筑物面积                         │
│      │3.1工业建筑:单层<3,000㎡、多层<7,000㎡             │
│      │3.2民用建筑:居住<15,000㎡、共用<12,000㎡            │
│      │4.单跨跨度:单层<18m、多层<9m                  │
│      │5.车库:层数<3、面积<15,000㎡                  │
│      │6.冷库:容积<1,000立方米                     │
│      │7.锅炉房:蒸发量t/n<10                      │
│      │8.变电所:变压器容量KVA<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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