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26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伊犁河新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安排,我州将于3月下旬--4月底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进行中期评估。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市、本部门工作计划,指定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与《两纲》中期评估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评估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和自评报告,确保自治州《两纲》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检查、督导和验收。
附件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评估工作方案
附件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责任分解书(略)
附件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责任分解书(略)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确定了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为切实搞好《两纲》中期监测评估工作,根据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部署和《两纲》监测与评估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两纲》实施过程进行全面评估。通过中期监测评估,了解《两纲》实施五年来的情况,掌握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达标状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提出建议,推进《两纲》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