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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沈阳、哈尔滨、长春、大连四城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的通知


  副组长:张泽远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 员:李东晔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史 源 市建委工程处副处长

      李大勇 市建委招投标处处长

      张继良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曲 平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全永泰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优质工程联检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 任:曲 平

  副主任:王健琴

  成 员:许传军、李相意、张金波、邹继舟

  联系人:王健琴   联系电话:83645352

  四、奖励

  (一)在优质工程联检活动中被评为金奖和银奖的优质工程,将获得由四城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领导小组颁发的奖状和奖杯。

  (二)被评为金奖和银奖的优质工程将在大连日报等媒体主要栏目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三)凡评为金奖和银奖的优质工程将直接推荐参加市星海杯工程、省世纪杯工程和国家鲁班奖工程评选。

  (四)获金奖和银奖的优质工程项目经理部(不扩展到企业)享受四市“绿市通道”待遇,可不受限制的参加四城市工程项目投标,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先。

  (五)获金奖和银奖的优质工程在评选优秀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企业晋级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五、几点要求

  (一)报名参加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准备,充分展现大连市的建设成果。

  (二)凡申报联检的优质工程均要填报《四城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申报表》,并制作工程简介一份。工程简介包括工程基本概况,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基本情况,附3至5张工程照片,并要印刷成册。

  (三)各区、市、县监督站要把这次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优质工程联检的组织活动,并在9月末前把参加联检活动的优质工程上报市监督站。

  (四)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上报的优质工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四城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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