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等。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活动。检查的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校园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检查的重点企业是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等。
3、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结合不同季节和节日的特点,全省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整治行动。春季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干菜制品等为重点,突出整治保质期限、添加剂使用、标注标识等方面的问题。夏季以冷冻食品、生鲜食品、饮料饮品等品种和校园周边为重点,突出整治冷藏条件、过期变质、卫生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秋冬季以散装食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干果、坚果等为重点,突出整治标签内容、药物残留、掺杂使假等方面的问题。“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各地要以月饼、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令食品为重点,组织专项检查,突出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及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
(二)以全面推进自律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省局新确定100家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为2007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单位。各地工商部门要引导和监督企业自律,省局将组织暗访式检查验收,并在年底组织召开授牌表彰大会。各级工商局要结合实际,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2、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各地要按分类管理的方法,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2007年底,全省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企业索证索票要达到80%以上。
3、加强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属地工商所(分局)要全面实行食品批发市场“责任专管员”制度、大宗食品有关质量证书备案制度等监管制度,督促其建立和落实市场开办者或业主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市场开办者与业主的一线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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