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批复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批复
(豫民函〔2007〕109号)


通源国际(河南)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2007年7月11日《关于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符合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准予成立登记,并依法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安琪职业培训学校成立登记后,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到公安、物价、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人民银行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TOEIC(托业)英语培训活动,为我省培养专业技能人才作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