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总结推广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的经验,加快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确保年底登记在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达到3000个。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调研和试点工作。完善《河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草案)。研究制定民间组织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
(三)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1、积极做好救灾工作。立足防大汛,救大灾,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捐赠、救灾款物管理等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探索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新模式,认真做好倒房重建工作,保证受灾群众入冬前入住。
2、加强社区建设工作。以贯彻即将出台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筹备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推动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发展。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
3、扎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加大思想教育、政策督导落实、预防稳控等工作力度,防止发生复员退伍军人大规模赴省进京聚集上访事件。
4、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年底前完成省级地名数据库建设任务,实现和国家地名数据库的对接。开通全省区划地名网站,实现与国家区划地名网的连接。完成全省1:5万电子地图的制作,为全省提供电子地图地名查询服务。
三、对省政府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法规政策建设。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安置、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建议省政府明确各级财政对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资金的分担比例,明确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额度,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机制。追加敬老院建设资金,缓解基层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将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
(三)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根据此次省人大在对我省城市低保工作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以省政府或省编办名义发文,要求各地从工作需要出发,切实解决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任务重、超负荷运转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改善基层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