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做好“十大实事”有关工作
1、认真贯彻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新的补差标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全面推行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抓紧做好农村低保的立法调研工作。
2、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底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0%的目标。督促各地年底前实行五保供养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五保供养资金的安全。加强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增强救助效果。督促各地落实医疗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做好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
1、加强和改进城市低保工作。针对省十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城市低保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城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督促各地全面实行城市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强城市低保信息化建设,争取解决城乡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经费问题、低保工作机构和人员等问题。
2、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6·21”中央联席会议精神,落实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继续推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工作,在抓好1至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会同财政、劳动保障、卫生部门制定其他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办法。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围绕纪念建军80周年,加强双拥工作宣传,开展好一系列双拥活动,掀起双拥工作新高潮。深入推进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工作改革,提高自谋职业率。加快安置进度,提高安置质量,确保年度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3、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落实和完善孤儿救助政策,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长效机制,完善艾滋病致孤人员救助安置政策。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完成第一批“蓝天计划”项目建设、艾滋病致孤儿童集中供养机构建设以及洛阳、周口两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等工作,提高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水平。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落实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与管理,进一步提高福利彩票筹资能力。认真贯彻省老龄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资助扶持政策,推广郑州市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做好实施“爱心护理工程”的准备工作。完善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创新慈善募捐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