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负责校园周边各类经营场所的市场准入、开业申请、证照审核和日常监管。
市卫生局: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市商贸委:负责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附近马路市场的退市还路工作;加强废品回收站的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
市建管委:组织协调校园周边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维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督导城投公司抓好年度校园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对规划拟建的中小学及其它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用地使用性质的规划控制;加强对校园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学校围墙或建筑物边建设工程。
市国土资源局:对中小学及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周边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负责涉校交通费等相关问题的协调和督办。
各县区政府:负责辖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管理的具体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和督查工作。重点是:加强辖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管理的具体领导,建立常设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协调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时间、重大行动等问题;加强工作筹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行动、日常有检查、年底能兑现;建立县区、街道、社区(村)、学校四级监管网络,督促基层单位在校园周边环境管理中履行职能,发挥应有作用;对辖区重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校园周边的良好秩序。
四、方法步骤
本年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4月上旬开始, 11月底完成,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区政府具体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采取五个结合(统一计划与属地管理、分块整治相结合,地方监管与学校自我管理相结合,清理取缔与整治规范相结合,治理违章与改善设施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抓好综合整治的每个环节。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4月底前)。市政府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安排整治任务;召开相关会议,协调、安排综合整治的准备工作;成员单位分别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专项整治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综合分析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工作,分解任务;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各学校根据本级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具体计划,明确标准、时限和措施,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