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县两级志书续修
“十一五”期间地方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续修市、县(市、区)两级志书,包括《扬州市志》、《广陵区志》、《维扬区志》、《邗江县志》、《宝应县志》、《仪征市志》、《高邮市志》、《江都市志》,共计1部市志和7部县(市、区)志。
《扬州市志》续修工作于2006年全面启动,2010年总体完成。2006年3月前为准备工作阶段,2006年4月-9月为收集资料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9月为志稿编写和修改阶段,2007年10月-2009年6月为总纂合成阶段,2009年7月-2010年12月为审稿出版阶段。
各县(市、区)续志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扬州市志》续修进度,保持同步,确保2010年完成。《邗江县志》续修工作作为全国、省、市三级试点,按照序时进度和质量要求,于2006年底2007年初首先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续修志书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努力编纂出具有时代特征和扬州特色的高质量的精品佳志。注重调查研究,以对历史和后人负责的态度,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载历史。确保政治观点正确、体例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翔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使志书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
2、年鉴编纂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年鉴编纂出版的领导,加大对年鉴编纂出版的投入。继续提高质量,改革创新,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继续加强年鉴编纂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年鉴的资料性、可读性;继续发挥《扬州年鉴》的带头作用,争取使全市编纂出版的年鉴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先进行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编纂出版进度,使年鉴更及时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全面系统的信息,同时也为编修志书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
“十一五”期间,在编好《扬州年鉴》、《广陵年鉴》、《维扬年鉴》、《邗江年鉴》、《宝应年鉴》、《仪征年鉴》、《高邮年鉴》、《江都年鉴》等地方综合性年鉴的基础上,鼓励《扬州统计年鉴》、《扬州金融年鉴》、《江苏油田年鉴》、《扬州大学年鉴》等专业、行业年鉴的发展,提倡年鉴信息的多元化,适时创办《扬州交通年鉴》、《扬州卫生年鉴》等新的专业、行业年鉴。
3、乡镇志、部门志和其它类志书的编修
结合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续修、编修乡镇志、村志、专业志和部门志。到2010年,市直完成20部专业志、部门志的编纂工作;县(市、区)开展30部乡镇志、村志及专业志、部门志的编纂,完成出版20部。用3年时间完成列入“江苏省地方志文库” 的特色专志《瘦西湖志》的编纂出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