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利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江苏水利精神,继续开展“树立水利行业新形象,建设人民满意好行风”和争创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水利队伍素质,努力提高水利服务能力和服务层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全市水利系统高效运转,形成奋发向上、朝气蓬勃、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为文化水利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继续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继续完善水管体制改革,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五)围绕法治新扬州建设,打造法治水利
坚持依法治水,加强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水法》和《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水利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水事案件,维护良好的水利管理秩序。严格行政许可程序,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依法对涉水工程项目进行防洪评价、审批及监督管理,做好重点项目审批的跟踪服务。
坚持阳光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执法巡查制、案件查处备案制、组织监督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廉洁制等制度,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将阳光行政、文明执法与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满意基层站所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水利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检查,努力使水行政执法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树立廉洁水利的良好形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组织水平。全面达小康,水利是基础。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指挥机构。各级领导要积极调整思路,大胆改革创新,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基层,抓好典型,总结推广,为全市水利建设提供示范。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计划安排、资金落实等各方面做好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和助手。要协调统筹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提高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大搞水利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争取水利成果。科学的规划是实施水利建设和开展水利工作的先导,是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要继续高度重视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以及环境和谐、资源节约等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提出的不同要求,组织好市县两级的水系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年内形成主要成果,为水系治理、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的工程方案和管理措施。完善新一轮的水利综合整治、水资源综合利用与水环境保护规划。结合节约型社会建设,完成好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