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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有关驻扬单位:
  2006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并在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之内,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表彰先进,经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高邮市人民政府等29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市安监局等5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名单附后)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为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而不懈努力。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附:

  一、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
  高邮市人民政府、宝应县人民政府、邗江区人民政府、维扬区人民政府、广陵区人民政府
  (二)市主管部门和单位
  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金茂化工医药集团公司、煤炭工业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电信公司、城建控股公司、粮食局、广电局、教育局、宗教局、交通产业投资公司、扬子江投资公司、人防办
  (三)驻扬单位
  江苏油田、仪征化纤股份公司、扬州大学、扬州石油分公司、江苏华电扬州发电公司、扬州第二发电公司、省水利建设工程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江苏曙光光电公司
  二、2006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市公安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扬州海事局--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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