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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
  2006年,全市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力推进工业第一方略,着力推动工业技术创新和企业二次创业,加快重要产业集聚、重点企业做强做大和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圆满完成工业经济各项年度目标,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经综合考评和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等奖: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高邮市人民政府、仪征市人民政府、江都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邗江区人民政府、维扬区人民政府、广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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