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成员。根据市清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其中市人事局、经贸委和民政局的成员参加集中办公。
2、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的分工:为了保证工作的落实,办公室分为四个工作组开展工作:(1)综合协调组,以市纠风办人员为主;(2)机关清理组,以市人事局人员为主;(3)企业清理组,以市经贸委人员为主;(4)社团清理组,以市民政局人员为主。
3、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根据市政府和省联席会议的要求,起草全市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2)收集和掌握全市清理规范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交流清理规范工作的经验做法,编发有关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信息简报,协调新闻单位对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报道;(3)向联席会议报告全市清理规范工作情况;(4)研究分析清理规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组织对全市清理规范工作的检查;(6)处理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人民来信来访。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监察局和市纠风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市人事局要掌握、督促和收集汇总市各行政部门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和数据,并综合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市编办要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市经贸委、国资委要对所联系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涉及企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市民政局要做好对社团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市财政局要加强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资金管理;市法制办要牵头研究制定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方式
1、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一般在清理规范每一阶段开始前召开一次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对于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需要协调解决的,可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会议。
2、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3、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会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4、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需要下发文件的,由成员单位会签后联合下发。
附件3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一、清理规范总要求
凡是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个人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必须坚决撤销;地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期间各地各部门不再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