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公示阶段(3月下旬-4月中旬)。市联席会议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派出检查组等形式对各地和重点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清理规范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限期整改。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拟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清理规范工作政策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联席会议审定。审核认定撤销和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的项目编制目录,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联席会议报批。待省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章立制阶段(4月下旬-6月)。各地各部门根据公布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进行认真整改,对应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撤销。市联席会议将专门组织对整改的情况进行督查确认,对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加强管理,制订相关的控制和规范性的制度,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3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全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的情况,形成全市清理规范工作报告,经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和省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同时,市联席会议将出台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范意见,以巩固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
六、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改善党和政府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清理规范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市级各部门要起带头和表率作用,既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认真清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又要围绕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研究落实具体清理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要通过正常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稳妥地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大、工作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对策措施,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要针对清理规范工作中的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对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重点督促。
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要注意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进行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联席会议要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清理规范工作走过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予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