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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三、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上下联动,开展“红盾春雷”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农村春耕生产,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2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要求,将整理、搜集的2006年度典型侵权案例及点评、消费热点评论、维权新闻材料等上报市消协,上报的每项材料数量应不少于3个。3·15期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开展消费热点评论、典型案例和维权新闻发布等活动。
  3、2月中旬,各地将推荐的年度维权人物候选人名单及简要事迹介绍报市消协,并在3·15期间在当地开展表彰活动。
  4、3月1日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年主题活动、扩大维权活动影响、提高维权活动效果等方面建议和意见。
  5、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6、3月1日,召开扬州市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7、3月上旬,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检查。检查主要以各大商场、各专业市场为主,发现和纠正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持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3月10日-15日期间,各地消协开展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五区”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消费信息。
  9、3月13日,扬州工商局、扬州消费报社联合出版一期纪念3·15特刊,作为3月15日现场宣传材料广为散发。
  10、3月14日-15日期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部门参加,现场进行消费教育指导,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11、3月15日,发布《扬州市餐饮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发行纪念3·15特刊和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散发3·15宣传手册。2月中旬,各地将纪念3·15特刊的稿件报送市消协统一整理汇编。
  12、3月15日晚,扬州工商局、市消协与扬州电视台联合举办3·15纪念晚会。各地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如现场直播,12315工作机构和消费者协会要做好晚会期间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在活动中要注意与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紧密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动员更多的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
  2、在宣传年主题开展活动中,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专业协会,发挥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共同开展年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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