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消费和谐”年主题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市场交易中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严格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快速反应,及时调处,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五)举办纪念3·15晚会
3月15日,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协、扬州电视台将联合举办3·15纪念晚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3·15期间,举办3·15纪念文艺晚会。通过晚会,宣传2007年年主题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商系统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工作业绩,反映维权一线的工作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积极昂扬的精神风貌,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六)开展“我与3·15”大型征文活动
为进一步普及《消法》,倡导诚信经营,促进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省消协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将联合开展“我与3·15”大型征文活动,在全省53家省、市、县级报刊和部分专业报刊上刊载征文启事。各报刊将选送优秀文章到评委会,由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等若干篇,颁发奖品(奖金)和证书,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各地要积极组织和参与这项活动。
(七)公布2006年度维权动态
对外公布2006年有社会影响力的十大维权新闻、十大维权案例以及十大消费热点评论。
(八)编辑纪念3·15特刊
3·15期间,市消协将组织编辑印发纪念3·15特刊。特刊内容主要宣传和反映全市2006年消费维权工作概况、投诉热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科学安全消费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特刊内容将力求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能够引起广大消费者阅读兴趣。各地要积极组织相关稿件,并于春节前报送市消协。
(九)开展“2006扬州年度维权人物”表彰活动
为表彰消费维权先进人物,提高公民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社会,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更好地发展,市消协在3·15期间将开展“2006扬州年度维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十)公布2007年十大维权举措
推进全市消费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进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投诉不出门店”活动;开办消费教育课程或学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组建维权“专家团”;公开评议十大消费热点,建立消协观点发布制度;上下联动,开展商品或服务比较试验;在全市推行调查员制度;扶助弱势消费群体,开展消费维权救助;制定出台《扬州市餐饮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开展消费纠纷庭前调解,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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