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2010年,全市开发建设建成森林公园、生态农庄、农(渔)家乐等以田园风光为主,寓休闲、健身、教育于一体的生态观光农业基地50个以上。(市农林局牵头)
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社会资本投入和农民投入相结合、城乡统筹的农业投入新机制。(市农工办牵头)
2、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加快形成1个中心城市组团(扬州、江都、仪征),2个中等城市(高邮、宝应)和大仪、公道、邵伯、大桥、小纪、范水、曹甸、射阳湖、三垛、菱塘、临泽等一批重点中心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加快扬州中心城市发展,到2010年扬州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以上,人口达到80万人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中心城市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高起点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完善工作,加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市建设局牵头)
推进古城保护与复兴。加强古城历史街区、城市建筑风貌、人文景观、名园古宅和非物质形态文化的保护。(市建设局牵头)
创新城市管理和发展机制。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网络。(市城管局牵头)
(3)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提高农民收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市农工办牵头)
加快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和建设。加快推进市域规划全覆盖,实施新农村居住示范点工程和“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市建设局牵头)
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有线电视入户、远程教育进村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农户”创建工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双千双万”活动。(市农工办、广电局、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以上。(市建设局、劳动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农村扶贫力度。全面完成第二轮三年“帮村扶户”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开展2008-2010年新一轮农村扶贫活动。(市农工办牵头)
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市农工办、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信息网建设。2010年全市因特网用户数达到60万户,政府部门网站建成率达到100%。(市信息办牵头)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强势推进沿江开发。深化完善沿江开发规划,统筹沿江产业、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2)大力推进沿河地区开发。2010年,使沿河地区达到工业化中后期水平。(市发改委牵头)
(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并举,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市经贸委、农工办、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空间功能区划。将全市空间区域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类主体功能区进行区划。(市发改委牵头)
4、加强科技和教育创新
(1)推进科技创新
推进科技创新重点跨越。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市科技局牵头)
构建技术创新体系。2010年全市新建成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个。(市科技局牵头)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组织和吸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进入高新区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创业基地。(市科技局牵头)
大力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加快培育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一批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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