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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2、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严禁降低标准和要求。要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与进度控制,始终把工程质量与安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廉政双合同制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工程估算、概算与预算的审查及审批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干线公路建设资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为确保实现省里提出的95%工程优良率的目标,市交通局从省补助资金中提取5%作为优良工程保证金,待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后全额拨付给各县(市、区),否则予以扣除。
  3、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公路既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设施,也是政府可以运作的资源资产”的双重特征,“开一条路,增值一片土地,兴一批产业”,积极研究筹融资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国有投资性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将公路发展、城市经营所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统筹安排,平衡支出,确保干线公路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和非公有资本进入干线公路建设,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对干线公路的贷款投入,支持干线公路建设。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保障。为保障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稳步推进,市政府将成立扬州市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交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发改委、规划、国土、财政、水利、监察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
  2、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全面做好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土方(取土坑)、水系调整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解决地方矛盾,及时筹措县(市、区)配套资金,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实施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创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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