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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扬府发〔200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干线公路网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便捷快速的市域环路,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强县强镇,三年倍增”中的先行支撑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函》(苏政办函(2005)73号)和省交通厅《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苏交法〔2005〕65号)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进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新一轮公路发展机遇,调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建设质量、运营效率、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国省干线与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实现全市公路网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强县强镇,三年倍增”目标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已列入省计划的干线公路,新建、改造里程454.1公里,其中,一级公路386.6公里,二级公路67.5公里,估算建安费约48亿元,力争至2010年实现市至县(市、区)、县(市、区)至县(市、区)公路一级化的目标,形成以一级公路为主的快速公路网络,全面搭建起辖区市域环路新框架,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深入推进沿江沿河联动开发。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现竣(交)工验收工程优良率100% , 努力争创省优、部优和国优精品工程。
  三、资金筹措
  1、干线公路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多渠道筹集。
  2、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工程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费用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承担。
  3、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除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外,以县(市、区)政府自筹为主,市政府给予适当“以奖代补”。
  四、工作重点
  1、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市发改委、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工作,超前完善干线公路立项所必须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全力争取工程早立项、早审批。对申请列入干线公路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要提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征地、拆迁、土方(取土坑)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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