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宣政〔200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举措,也是结合宣城实际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7年在全市开展农业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构建“政府着力推动,企业组织实施,部门服务监管,全市整体推进”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业标准化产、加、销体系。
二、主要目标
(一)“十一五”时期总体目标。建立健全市级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按照采标、制标、贯标相结合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制定和修订有我市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5个,形成以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为主体,制定市级地方标准作补充,采用国际标准相配套的较为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使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有标可依。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推进计划。全面调查摸清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执行农业标准情况,在此基础上突出畜禽、竹制品、粮油三大主导产业和以山核桃为重点的森林食品、茶叶、丝麻、优质烟叶、特种蔬菜、南漪湖水产品六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提出制(修)标贯标计划。“十一五”期间重点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大户为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的应用。“十一五”末,建立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40个,争取10个进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园区,“三品”认证农产品总数达到200个,“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认证达到150万亩,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超过200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达到80个,有机食品的发展取得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