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7〕4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把合同帮农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我省是农业大省,推进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是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是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工商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合同帮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合同帮农责任感,切实把合同帮农工作摆上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的议事日程,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合同帮农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合同帮农行政指导制度。坚持开展涉农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培训,促进农企双方增强合同法律意识、提高签约技巧、识别农业合同的陷阱和霸王条款,规避市场风险。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推广运用制度。各市、州工商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农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买卖合同参考文本,于8月底前报省局合同处,省局将根据各地参考文本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我省农资合同示范文本。对已颁布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各地要重点抓好推行工作,不断扩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范围。三是建立健全涉农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创建制度。各地要把涉农企业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的重要主体,加强对涉农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积极引导涉农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四是建立健全合同维权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农企双方投诉,认真开展合同行政调解,严厉查处利用农业合同进行各种违法活动,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狠抓落实,确保合同帮农取得实效。全省各级工商局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农业生产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合同帮农工作效率。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办,推进合同帮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合同帮农工作经验。各地合同帮农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省局合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