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重点要放在主体准入、市场巡查、分类监管、入市退市、信息公示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上。
四是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各市州工商局要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要重点督导。省工商局将对各地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第二阶段(2007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
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食品监测工作。各市州工商局在5月上中旬前组织开展儿童食品质量监测,并于5月25日前将监测结果汇总后报省工商局。以农村消费的主要食品、市场检查和群众投诉集中的问题食品为重点进行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提示消费者安全消费。
二是开展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以市州工商局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农村引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经销方式,推动农村食品市场规范经营。
三是检查和督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在继续进行主体资格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督促农村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和规模较大的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市场开办者责任等自律制度,推动诚信经营,提高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的信誉度。
(三)第三阶段(2007年8月上旬至10月中旬)
一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市场开办者责任、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散装食品的标志标识、农副产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农残超标问题,以及食品卫生防护措施等。坚决取缔和打击市场中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
二是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按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重点经营者的日常监管。
三是重点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的监管执法。加强对节日市场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鲜活食品的执法检查,检查有无农药残留、甲醛、氯霉素超标问题;检查定型包装食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标识;检查上市销售食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对散装、裸装食品,监督经营者制作食品标签,重点加强对食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的管理;对流通环节现场制作食品,要重点检查经营条件和用料质量,督促经营者明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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