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工商系统2007年度“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工商局制定了《湖北省工商系统2007年度“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工商系统2007年度“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和吴仪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顿原则及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要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边整治边规范,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促进农村食品质量明显提高。
通过整顿,有效治理农村食品市场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确保经营粮、肉、油、奶制品、酒、调味品、保健品等重要食品的经营主体证照齐全,食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市场开办责任等自律制度达100%,个体食品经销店建立自律制度达到70%以上,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整顿工作方法和步骤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省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工作要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把食品质量关,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07年3月至4月中旬)
一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规范活动。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食品“经济户口”档案。重点查处农村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周活动。以市州工商局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