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优化行业风气。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坚定政治导向,强化大局意识,树立行风正气。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稳定队伍思想,提高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实践,倡导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到位、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重文化建设,活跃文化生活,培育团队精神,增强全省工商系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创新监管措施,实现规范服务。改进和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健全首办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管理规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履行服务承诺,有效遏制“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现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简化流转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诚信服务,树立良好的工商系统形象和社会信誉。
(四)坚持法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增强全省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和政令畅通。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促进监管到位,提高管理效能,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重视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单位内工作、生活环境整洁有序;配套和完善服务设施和技术装备,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增强登记注册大厅和工商所(分局)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立足岗位,传播精神文明,开展与服务对象间的双向交流活动,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经营,形成良性互动。
(六)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参与阵地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军警民共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慈善救助、扶贫济困活动,助学助残、奉献爱心,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基础性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各种具有本系统特色的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逐步扩大先进面。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制订本系统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并报送省局,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制,积极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10月31日)。各市州工商局根据“十比十看”和“六个方面”的竞赛内容,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采取自查、互查、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民意测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改进和完善的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岗位人员特别是注册(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和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监督管理水平,推进文明系统竞赛活动开展。省局对各市州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门或随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市州工商局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