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研究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具体措施,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州编办、计委、人事局、民政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工商局、财政局、监察局)
8、完善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促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规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计委)
9、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制度和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州政府办公厅)
10、建立健全有关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制度,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州财政局、计委)
11、完善相关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州计委、财政局)
12、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研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州政府法制办,州监察局、编办、计委)
13、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计委)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和试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州财政局、监察局)
15、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州政府法制办)
1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和办法。(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监察局、人事局)
1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州政府法制办,州人事局、编办)
(五)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1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州司法局、信访局,州政府法制办,州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