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步骤
根据《纲要》和
《意见》的要求,全州贯彻《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总体上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04-2005年)。重点是学习《纲要》、理清思路、宣传发动、培训骨干等。
(三)推进阶段(2006-2008年)。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制订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重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及加快行政程序建设;初步建立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
(三)检查阶段(2009年)。重点是通过对前5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总结并制定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三、任务分工
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任务分工如下;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有关部门任务分工。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研究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州政府办公厅,州编办、监察局)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州政府法制办)
3、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法。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计划安排的原则,确定年度制定计划,建立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听证、公开制度。(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府法制办)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州政府办公厅、法制办、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财政局)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依法、科学、合理设置行政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加强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工作。(州编办)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争议的协调。(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
6、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研究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州计委、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委、外经贸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