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落实开展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分析本辖区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研究预防对策和工作措施,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通报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和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
2.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无牌无证摩托车存在的危害、影响和后果,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是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和关爱,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涉车犯罪的重要手段,要教育群众不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不骑无牌无证未检摩托车,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同时,在有条件的农村设立交通安全法律宣传辅导员,把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化,逐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3.组织民警对辖区道路交通通行条件进行调查,限制摩托车在县市城区等道路上通行。
4.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县乡道路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主力军作用,积极与安监、交通、农机、城建、治保组织等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加强夜间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针对辖区夜间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特点,研究夜间主要道路的交通流量,事故发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部署夜间交通勤务管理,采取错时勤务、联勤、巡逻与定岗设岗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
6.进一步加大摩托车办证上牌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报废注销率,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数量。
7.严把摩托车注册关,认真查验车辆,严格进行网上信息比对,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摩托车入户。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停车场(库)、居民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站)、报废车回收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拼装、盗抢无牌无证摩托车。
8.向社会公布打击无牌无证摩托车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提供各类线索。
(六)交通部门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开展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市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无牌无证经营的“黑车”和非法营运摩托车,为交通运输安全运输营造良好环境。
2.组织交通运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杜绝和取缔摩托车、农运车及三轮摩托车从事营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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