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黑价格字〔2006〕229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黑电财[2006]425号)收悉。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你公司所属企业,垃圾发电项目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测算,确定上网电价为0.68元/千瓦时,自投入商业运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