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在完成以上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就当地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盲目引进污染严重企业,造成污染转移的问题;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边调整边违反产业政策造成污染的问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自治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解决州直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并设立二个督查组,分片检查各县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督办重点案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中 州党委常委、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王建民 兵团四师副师长
努拉买合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祖 农 州环保局局长
成 员:郭广厚 州环保局副局长
依明江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努尔江 州监察局副局长
何光阳 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惠英 州司法局副局长
富友谊 州安监局副局长
郑 斌 兵团四师环保局局长
第一督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于卫华 州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
王 芳 州经贸委技术进步与投资规划处处长
努尔太 州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处处长
巴合塔力 州司法局依法治州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督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努尔江 州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张治平 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柴 兵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处长
贾 静 州工商局工商企业登记处处长
张新刚 州监察局执法监督处处长
自治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负责承办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郭广厚 州环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于卫华 州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