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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在完成以上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就当地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招商引资过程中盲目引进污染严重企业,造成污染转移的问题;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边调整边违反产业政策造成污染的问题;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自治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解决州直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并设立二个督查组,分片检查各县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督办重点案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中       州党委常委、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王建民      兵团四师副师长
      努拉买合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祖 农       州环保局局长
  成 员:郭广厚      州环保局副局长
      依明江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努尔江      州监察局副局长
      何光阳      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惠英      州司法局副局长
      富友谊      州安监局副局长
      郑 斌       兵团四师环保局局长
  第一督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盛江      州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于卫华      州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
      王 芳       州经贸委技术进步与投资规划处处长
      努尔太      州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处处长
      巴合塔力     州司法局依法治州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督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努尔江      州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张治平      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柴 兵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处长
      贾 静       州工商局工商企业登记处处长
      张新刚      州监察局执法监督处处长
  自治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负责承办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郭广厚      州环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于卫华      州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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