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工商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工商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廉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美化工作环境,建设一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效途径,是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争创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职能机构齐抓共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要求、有检查,实现目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
二、制订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点,全员参与,常抓不懈,制订创建活动中长期规划,确定阶段性的创建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创建目标逐步实现。要量化创建工作标准,建立便于操作、易于考评和进行指标管理的综合评价机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扎扎实实解决问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丰富载体,扎实工作。要把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职能工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丰富创建载体,结合本系统特点,积极参加省文明委开展的“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行业(系统)竞赛活动和当地组织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建和谐城市”等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把思想、政治、法纪、廉政、敬业等教育融入创建工作之中,把文明机关、文明系统的创建和各个岗位、全体人员的职业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引导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立足日常工作,加强职业文明素养,实践岗位文明的要求,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正廉洁、服务到位、乐于奉献的道德风尚和行业风气,共同营造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形成促进工商事业发展的良好人文环境。
四、夯实基础,巩固提高。创建工作要重心下移,从基层单位、基础管理、基本素质抓起,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一个层面一个层面地拓展,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创建,抓好一个,巩固一个。要拓宽创建思路,在巩固、提高、创新、延伸上下功夫,提高创建水平。各地要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本机关和本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本系统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力争有更多的单位进入文明单位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