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进”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各县市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建设“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交警大队长(中队长)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把道路交通安全列为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的联动作用,根据农村交通安全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每一个“交通安全村”醒目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橱窗内的宣传内容;村内刷写交通安全标语不少于3条。要积极利用农村广播台(站)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县、乡广播、电视台(站)要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交警大队、中队要将宣传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宣传民警每月对“交通安全村”走访不少于一次,认真指导村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内容。要利用群众赶集、农闲季节和重大节日活动,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乡镇举办重特大交通事故安全巡回展览,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要积极利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之机,穿插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寓教于乐。交警大队、中队的宣传民警要定期给辖区“交通安全村”和农村广播台(站)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要以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积极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发挥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的作用,根据城市交通和社区居民出行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要在社区广泛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标语,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重特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橱窗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次。要每月派交通民警深入社区进行走访,与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社区群众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方便群众学习。要在社区举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巡回展览。在州党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安全监管局每年联合举办大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巡回展的基础上,各县市每年至少也要举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巡回展。要比照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的要求,开展“交通文明社区”和“交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结合社区开展群众文艺体育活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各交警大队要加强与文明办和综治办的合作,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落实交通事故防范机制”纳入“文明小区”和“安全小区”考核评估范围,通过创建“文明小区”和“安全小区”活动,使三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开展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并逐步推广,将交通安全纳入各级文明社区的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