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69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伊犁河新区管委会:
现将《伊犁州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伊犁州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州直实际,制定伊犁州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将“五进”工作落到实处,向辖区各族群众普及《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宣传对象
宣传教育的重点是机动车驾驶员、农牧民、公路沿线居民、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要使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户。
三、宣传内容
(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
(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
(三)“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挂图和专题教育光盘;
(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五)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四、宣传目标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网络,形成“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力争在三年内做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达到95%、公路沿线中小学生和城市居民达到80%、公路沿线居民达到60%、其他群众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