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省营业性道路汽车旅客运输站(乘)务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标准的批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黑价联字〔2006〕125号)
黑龙江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营业性道路汽车旅客运输站(乘)务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标准的请示》(黑交发[2006]344号)收悉。根据《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营业性道路汽车旅客运输站(乘)务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的批复》(黑财综[2006]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全省道路运输站(乘)务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道路运输站(乘)务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30元,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报名考试中的各种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