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务信息内容
(一)政务信息应当着重反映以下内容:
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本辖区、本部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特别是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上级政府领导当前关注的重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对全局有一定影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社会各界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建议、对策、预测和重大研究成果;
重要的社会动态及有参考价值的外地重要信息;
本地区、本部门重特大信息;
上级政府专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需要向上级政府和领导提供的其他各类信息。
(二)重特大信息分事件类、案件类、事故类、灾情疫情类。
事件类
1、冲击、围攻乡及乡以上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军队、武警、新闻等要害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的群体性事件;打、砸、抢、烧乡及乡以上党政机关的群体性事件。
2、敌对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制造的恐怖、暴力事件及非法结社、集会等情况。
3、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州、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国道、省道交通堵塞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较多造成人员伤亡的群体械斗。
5、造成较大影响的聚众游行、闹事、罢工、罢市、罢课等事件。
6、造成较大影响的由于土地、草场、水源、矿产资源等引发的跨地州、县(市)、乡镇、兵地的各类纠纷事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体上访事件
(1)5人以上有到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上访可能的;
(2)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的;
(3)有暴力倾向或可能诱发暴力事件的;
(4)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
案件类
1、社会影响较大的制售非法反动宣传品案、张贴散发反动宣传单案。
2、导致人员死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
3、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爆炸案。
4、抢劫现金在1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抢劫金融部门现金或运钞车的抢劫案。
5、盗窃现金、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盗窃或破坏文物案;重大猎杀、捕捉、贩卖国家保护动物案、盗伐森林案。
6、走私、贩卖、偷运武器案。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千克以上,海洛因或冰毒1千克以上,易制剂毒品20千克以上的涉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