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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7、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5人(次)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地级一等奖3人(次)以上。
  第十三条 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承担2门以上学科的教研工作,每学年须听课60节以上(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学科开展中心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次。同时每年发表4篇以上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报告,或4篇论文获省级一等奖以上。
  第十四条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结合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制作不低于4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6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不低于3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制作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第十五条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申报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结合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
  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0%以上,媒体软件(课件)制作不低于8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10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不低于5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制作的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论文对待。

五、破格条件

  第十六条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小学教师在本校承担2科以上的教学任务,完成课堂教学时数连续2年超过国家规定课时数的15%以上,教学成绩突出,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以上。乡(镇)、村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以上。
  2、省、市(州、地)、县(区、市)(含城关镇)小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连续2次被学校评为先进集体,连续2年学生巩固率100%,且本人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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