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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各县市、口岸、合作区及各类企业均应积极参展。
  四、布展产品
  (一)各县市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外贸企业原则上要带精选产品在博览会上展示。展示产品包括果品、农副产品、中药材、芳香植物、马鹿等野生动物产品、木制品、种苗、花卉、食品加工机械、贮藏保鲜设备、包装机械、林果科技书籍等。
  (二)支持鼓励一批林果协会、大户,带产品参展。
  (三)参展产品要紧紧围绕贸易、招商、投资、产业等发展方向,多推出一些具有州直特色林果的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精选名、优、特产品参展。
  (四)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招商引资的筛选、整理及宣传资料(包括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优惠政策、产品介绍)的编印工作,做好各类招商项目的洽谈及合作协议工作,提前将参展的大部分项目在博览会召开前完成项目的合作意向工作。
  五、参展费用
  (一)各县市交2万元费用,用于州直参展团统一认购摊位、布展等,并实行专款专用,账目公开,多退少补。
  (二)县市各类企业交纳一定费用用于认购摊位及布展费用。
  (三)招商、宣传、前期经费由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预算,经组委会审核后,由州财政解决。
  六、其他要求
  (一)州直参展团计划邀请一些国内外客商,邀请函在州林业局领取。
  (二)各县市、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会前派出招商团到国内外开展招商活动,邀请国内外客商参会。
  (三)由州林业局负责检查特色林果产品展览会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情况。
  (四)各县市、有关部门及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筹划,精心实施,力争在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上取得好成绩。
  七、工作日程安排
  (一)6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对参展工作安排部署,拟定实施方案(秘书组负责)。
  (二)7月上旬,完成州、县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审定工作(招商组负责),并开始设计摊位统一布展方案(筹展组负责)。
  (三)7月15日前,完成州、县市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报送工作,经自治区筹展办协调后付印(招商组负责)。
  (四)7月底前,完成参展产品、宣传册以及布展的相关资料,各县市及参展企业将摊位布展的设计及相关图片报送州外经贸局(筹展组负责)。
  (五)8月10日前,报送参会企业人员名单,以及被邀请的区内外领导及其他人员的名单(秘书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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