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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97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为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自治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和《伊犁州直森林火险区划》,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州护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柯赛江        州党委副书记、自治州州长
  副总指挥:刘学虎        州党委副书记
       沙吾提别克      自治州副州长
       莫拉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新生        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巴科梯夫       州林业局局长
       赵亚忠        兵团四师副师长
       李文德        伊犁军分区副司令员
       艾克拜尔       天西林业局局长
       朱宁力        武警伊犁州森林支队支队长
  成  员:赵永龙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莫合甫尔       州财政局局长
       沙玛尔汗       州畜牧局局长
       高江淮        州交通局局长
       刘 水        州民政局局长
       侯继东        州水利局局长
       朵振国        州旅游局局长
       艾力哈孜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喜雄        州气象局局长
       武云山        州公安局副局长
       白炳伟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李学起        州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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