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6〕97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为有效、快速、科学、安全地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
森林防火条例》、《自治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和《伊犁州直森林火险区划》,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州护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柯赛江 州党委副书记、自治州州长
副总指挥:刘学虎 州党委副书记
沙吾提别克 自治州副州长
莫拉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新生 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巴科梯夫 州林业局局长
赵亚忠 兵团四师副师长
李文德 伊犁军分区副司令员
艾克拜尔 天西林业局局长
朱宁力 武警伊犁州森林支队支队长
成 员:赵永龙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莫合甫尔 州财政局局长
沙玛尔汗 州畜牧局局长
高江淮 州交通局局长
刘 水 州民政局局长
侯继东 州水利局局长
朵振国 州旅游局局长
艾力哈孜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喜雄 州气象局局长
武云山 州公安局副局长
白炳伟 州林业局副局长
李学起 州无线电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