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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高江淮       州交通局局长
       侯继东       州水利局局长
       艾赛提       州粮食局局长
       杨喜雄       州气象局局长
       崔积成       州供销社主任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克华同志兼任。
  (二)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协调农业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督促检查救灾救济工作的落实情况。
  2.及时收集评估灾情。
  3.向州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4.负责救灾款物的收集、调运、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5.在州直范围内有重大和特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时,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汇总、核查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在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协调组织各县市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3.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州党委农办、州农业局:负责组织恢复农业生产,确定生产规模和品种。
  州党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发布预案,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的管理监督,正确引导舆论。
  州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
  州民政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州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运输工作,调度车辆,及时组织抢修被毁道路,保证公路畅通,评估道路交通设施损失。
  州水利局: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州粮食局:负责应急口粮的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的指挥协调工作。
  州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和监测,及时通报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为防灾减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州供销社: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等农用生产物资的供应。
  (五)成立农业灾害应急专家组
  由州农业部门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应急指挥部研究部署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三、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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