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通知
(黔人通[2004]120号)
各州、市、地人事局、公安局:
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7号)精神,经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中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安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形成能上能下、广纳人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各级人事部门、公安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省里要求,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为保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贵州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赵振阳 省人事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兴正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邹亚平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廖友农 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处长
(二)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邹亚平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兼)
副主任:廖友农 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处长(兼)
成 员:施长东 省人事厅职称与专家处处长
付 伟 省人事厅考核任免奖惩处处长
陈兴渝 省公安厅刑事侦察总队总队长
程筑南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总队长
蒋文武 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
孙 伟 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副处长
(三) 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制定实施意见和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是: